2013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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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0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设立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87601567、66366444、87600066;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及其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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