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考研 > 研究生院校库 > 新疆大学 > 复试信息

2013年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复试办法

编辑:sx_wangxd

2013-10-25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即将报考新疆大学的考研朋友编辑整理了“2013年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复试办法”,希望对广大考友有所帮助!

2013年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培养潜质等。复试结果必须填写《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1)、《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2)、《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审批表》(附件3)。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参加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要特别加强专业课笔试的要求。
  笔试和面试(包括实践环节)都要在复试情况表中如实记录,并将原始材料(试卷、现场记录)送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复查内容
  1、复试内容: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综合情况面试。
  非外语专业考生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测试过程中必须当场给出分数。若条件许可,应将口语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
  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组织。
  2、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命题考试由各学院组织。
  3、各学院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中,要加强对考查内容、考查方式的研究和完善,考查内容不仅要包括考试成绩、学科基础和专业能力,还要包括平时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质等。同时,必须考核了解考生思想品德表现和心理健康状况。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学院应对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进行复试。专业学位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其它复试要求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求相同。
  5、复试成绩由专业课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15分钟。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为4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少数民族考生初试成绩=本人实际初试成绩+(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若(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大于(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总分要求-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则按(报考学科复试基本分数总分要求-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加分;若(报考专业总上线生平均分-报考专业少数民族上线生平均分)不大于零,则以实考成绩为准,不再加分。】
  6、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或者同等学力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7、每位指导教师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人数不超出4名。
  8、此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新疆大学一志愿考生上线较多的,一般按1∶1.2到1∶1.5比例复试;新疆大学一志愿考生上线少的,可按1∶1.5比例调剂复试。复试结果须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送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应公开、透明,复试成绩、排名以及复试后拟录取到何专业等情况要及时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9、复试考生请于复试期间(时间另行通知)持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130元体检费,空腹在校医院进行体检,过后不予办理。复试考生也可以提供近两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达到体检标准的可免于体检。
  10、第一志愿报考新疆大学且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和调剂到新疆大学的考生安排统一复试,复试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25日前完成。

四、复试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各学院应制定公平、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细则。
  2、复试工作须实行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公开,办法公开,结果公开。
  3、要严把破格关,能调剂考生的专业原则上不破格,确需破格,其破格理由均要有书面说明。
  4、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未被录取考生的咨询,应做必要的解释。
  5、各学院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电话:0991—8588582。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3年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复试办法”,更多关于考研信息请点击精品学习网新疆大学

标签:复试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