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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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及使用
  1.医学门类
  专业基础课成绩、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考察作为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今年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30%+面试成绩×7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非医学门类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包括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考察作为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3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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