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5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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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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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院(系、所)两级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各院(系、所)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3人以上的专家复试小组,设立组长一名。

三、复试

1.基本要求

清华大学200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如下。各院(系、所)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计划数制定不低于以下基本要求的本单位(专业)复试基本要求。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请于3月19日以后向相关院(系、所)联系。

(1) 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生的复试基本要求,具体见附表。

清华大学 2005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联考

政治

外语

业务 1

业务 2

备注

哲学 [01]

350

 

55

55

90

90

 

经济学 [02]

管理学 [12]( 不含 MBA 专业 [120280])

360

 

55

55

90

90

 

教育学 [04]

360

 

55

55

90

90

 

文学 [05]( 不含艺术学 [0504])

365

 

55

55

90

90

 

艺术学 [0504]

300

 

45

45

75

75

业务 1+业务2

>=180

历史学 [06]

355

 

55

55

90

90

 

理学 [07]

345

 

55

55

90

90

 

工学 [08]

345

 

55

55

85

85

 

法学 [03] (不含法学 [0301] )

360

 

55

55

90

90

 

法学 [0301]( 不含法律硕士专业 [030180])

350

 

55

55

90

90

 

法律硕士 [030180]

 

340

55

55

90

90

注:①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单位(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30分,单科下降10分; ②西部及东北地区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市、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单位(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单科下降5分。

(2) MBA联考考生的复试基本要求:

A. 初试总分不低于196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110分的考生,可取得复试资格。

B. 初试总分未达到196分,但不低于175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100分的考生,至少满足经管学院所列四个条件之一且本人提出申请者,经MBA面试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批准,可以取得复试资格。

(3)单考生的复试基本要求:

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335分。或者: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320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招生院(系、所)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标签: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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