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编辑:sx_wangxd

2013-11-18

距离考研考试时间越来越近了,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即将报考清华大学的考研朋友回顾编辑了“2010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的信息,希望可以助广大考生一臂之力!

2010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19日-21日进行,请复试名单中的考生于3月16-18日(正常上班时间)电话确认本人复试资格,法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781334(法律硕士),010—62797439(法学硕士),不再发书面通知。

   复试名单预计3月15日左右公布。请及时查看法学院主页“招生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19日上午8:15开始资格审查;地点:明理楼114B(法学硕士)、明理楼108室(法律硕士)

3月20日上午8:30-10:30专业笔试;

3月20日下午1:30开始法学硕士面试;

3月21日上午8:30开始法律硕士面试;

(复试的分组名单、具体地点,请于3月19日查看法学院大厅布告栏)

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备用(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交复印件一份,不收原件。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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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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