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

编辑:

2013-11-18

五、 录取

1. 经济类和管理类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

录取原则: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会计硕士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 5

录取原则: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 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 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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