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大学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

编辑:

2013-11-15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制订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统考:

考试科目

学科门类
外语政治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哲学(01) 50509090340
经济学(02) 55559090360
法学(03) 50509090325
教育学(04) 5050
180340
文学(05) 5050
90330
历史学(06) 5050
180320
理学(07) 50509090310
工学(08) 50509090310
管理学(12) 55559090360

2、 单考(含“强军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

标签:复试分数线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