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华科大体育部接收推免研究生管理办法

编辑:sx_peip

2013-10-01

2014年考研报名即将开始,鉴于考生们对华中科技大学十分关注,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即将考研的朋友编辑整理了“14年华科大体育部接收推免研究生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友有所帮助!

为了进一步完善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体育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体育部接受推免生指标数 
  201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人数(本校本科生)高水平运动员学术型:3人 
  201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外校本科生)学术型:4人 

  二、组织机构 
  体育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具体实施本部的推免生工作。 
  体育部成立监察小组,监督检查接收推免工作的进行,并对口校监察部门负责。 
  体育部成立考核小组,开展对学生的测评与遴选工作。考核小组不少于五人,且均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组成名单由领导小组确定,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三、选拨原则 
  在开展推荐和接收工作时,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四、推免生候选人的确定 
  (一)  高水平运动员(本校外院本科推免生)的推荐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且是当年在队训练的高水平运动员;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刻苦训练,运动成绩优秀,必须有教练员出具的推荐信; 
  3、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代表学校获得全国比赛集体项目前八名或单项前六名,且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60分者,可申报学术型免试推荐研究生; 
  5、在校期间代表学校获得全国比赛集体项目前八名或单项前六名或湖北省高校比赛前三名,且加权平均成绩居体育班专业排名前50% 者,可申报专业型免试推荐研究生; 
  6、体育部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类型按比例1:1.5的比例,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推免生复试名额。 
  (一)高水平运动员(本校外院本科推免生)报名 
  1、体育部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推荐工作启动前报学校教务处备审并公布。
2、高水平运动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体育部递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成果与奖励证明材料;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必须注明申报类型:学术型或者专业型);由所在本科院系出据并盖章的专用成绩信笺。内容包括三年的:班级最高加权平均分、班级最低加权平均分、班级总人数、个人加权平均分以及班级排名和三年成绩单;该运动员在大学期间所获得各种奖项的奖状原件(或成绩证明);教练员推荐信。 
  3、竞训室对运动成绩进行核实,计算出奖励分确定初试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接受运动员向体育部提出的实名书面申诉材料;体育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为申诉受理机构。 
  4、体育部按规定对运动员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按学校下拨指标数,择优确定推免生接收名单并在体育部网页及东五舍一楼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5、公示期结束后,体育部将与学生签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与直接攻博研究生拟录取协议》,并认同本科推荐考核,不需入学复试。体育部同时将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的名单报送校教务处,并通知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免试生名单经学校本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向全校公布,并由学校统一上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外校本科推免生候选人报名 
  外校本科生请遵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说明》报名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Show.asp?id=748。 
  (三)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体育部网页上公示 3天。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候选人资格。 

  五、推免生综合成绩的评定 
  (一)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1、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均应参加接收院系的推荐考核。体育部只负责接收申请学术型研究生的高水平运动员的推荐考核工作。 
  2、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其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A = 【平时成绩B(60%)+ 奖励分C(40%)】(80%)+推荐考试成绩D(20%) 
  3、平时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平时成绩的计算均按根据第一次与同班同学一起考试的成绩确定;
4、奖励分为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得的运动成绩奖励分和符合《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规定的奖励分。 
  1)、运动成绩奖励分奖励办法 
  (1)奖励分规则 
  # 高水平运动员同年度参加大学生体协主办的多项体育竞赛时,只奖励一项最高名次的运动成绩。 
  # 高水平运动员同年度参加同一单项竞赛获得多个运动名次时,获得的第二个名次奖励分为该名次奖励分的60%,获得的第三个名次奖励分为该名次奖励分的30%,以此类推直至奖励分为零为止。 
  (2)个人项目奖励分分值 
  国际比赛(不含邀请赛)前八名:12、10、9、7、6、5、3、2 
  全国大学生比赛前六名:6、5、4、3、2、1 
  (3)集体项目奖励分分值: 
  国际比赛(不含邀请赛)前八名:15、12、10.5、7.5、6、4.5、3、1.5 
  全国总决赛前5名:9、7.5、6、4.5、3 
  5、推荐考核成绩包括业务课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参加推荐考核时免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推荐考核成绩D=笔试成绩F×50% +面试成绩G×50% 
  (二)外校推免生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4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 

   六、考核的方式 
  (一)专业笔试环节 
   考试内容涉及教育学、运动训练学相关知识、科研基础知识、体育学科现状及发展趋势、健身基础知识等。 
  (二)专业面试环节 
  1、考核要点:基本礼仪,教育背景(本科阶段学习及学术研究情况),运动经历和运动水平,本科所学专业的的专业能力,逻辑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口头、书面)能力,人文社会科学通识知识、体育学科专业知识理论与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每人大约15分钟。 
  (三)外语听说测试环节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分三部分: 
  1、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学生作简要回答(约2分钟); 
  2、学生听取一段约3~5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5分钟); 
  3、主考教师针对学生的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互动式交谈(约3分钟)。 
  4、测试时间:每人大约10分钟。 

  七、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和选择权 
  (一)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和选择权 
  1、每位推免生候选人只有一次选择研究生类型机会,且一旦选定,不能变更或放弃。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型研究生的运动员分别计算成绩与排序。 
  2、推免生候选人的综合成绩确定之后,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 
  3、鉴于今年接收推免生阶段存在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型研究生的选择情形,在学校规定截止时间前,当出现推免生候选人排序靠前但联系不到接收院系或放弃推免生资格时,在该推免生之后的候选人可自动获得免推生名额。在学校规定截止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4、学校下达的校内推免生名额不得跨学校使用,学校下达的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不得跨类型使用。 
  (二)校外推免生候选人的综合成绩确定之后,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 

  八、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学生类别 内容 时间 地点
校内 推免生 候选人 报到 9月25日8:30-17:30 
时间待定
报到:体育部竞训室
心理测试:体育部会议室
体检:校医院
考核 9月27日
上午9:00开始(笔试) 下午3:00 开始(面试)
东五舍
公示初录名单 9月29日
下午5:00以后
东五舍
外校 推免生 候选人 报到
10月10日上午9:00-11:30
报到:体育部研究生办公室
心理测试:体育部会议室 
体检:校医院
考核 10月11日
上午9:00开始(笔试) 下午2:00 开始(面试)
体育部网页公
公示初录名单 10月12日
下午5:00以后
体育部网页公告


  【特别说明】 体检费 35元(自备零钱)、1寸照片一张。体检后,由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可以餐后体检)交我院,请考生一定在体检表上填写“体育部”字样(体育部代码:431)。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推免生初录名单的确定 
  (一)体育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政策规定和本年度指标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确定初录名单。 
  (二)推免生初录名单,自确定之日起在体育部网页上公示3天。 
  (三)初录名单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实名书面申诉;体育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为申诉受理机构。
  (四)如无异议,体育部将与学生签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协议》、发放接收函,并认同本科推荐考核,不需入学复试。 

   十、特别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凡正式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不得放弃该资格,并应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二)如发生违背承诺,有失诚信的行为,体育部和校方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十一、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十二、  本办法由体育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的详细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14年华科大体育部接收推免研究生管理办法有所了解,小编祝大家考研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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