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药科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编辑:

2013-10-31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相关院(部)应成立院(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并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部备案。院(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各相关学科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3、各相关学科应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并报所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测试的考核。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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