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研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编辑:sx_qiyan

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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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机构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臧艺兵、孙永祥

副组长:陈永

成员:赵钢、黄任歌、王笑合

秘书:邱耿华

2、考务工作组

组长:邓儒伯、叶雷

成员:熊少凯、董和平、黎晓阳、邱耿华、万红霞

3、咨询电话:67861210

4、申诉电话:67867062

三、复试对象及报名手续

1、复试分数线

项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最低分数

要求

130200、1351、学术学位门类各专业、艺术硕士

34

51

325

045111学科教学(音乐)

42

63

315

注: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推免生均可参加复试(有关考生复试事宜由学院告知);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不占本院录取计划;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公布的名单为准。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4月1日14:00--17:30到音乐学院323室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必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育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4)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5)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6)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的签署意见。

3、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复试费用。统考生及推免生交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交复试费200元。

4、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四、复试安排与要求(以下考点教室全在华中师大音乐楼)

日期

时间

考生类别

复试方式及科目

地点

4月 2日

8:30—10:00

学术硕士,教育硕士(音乐)

闭卷笔试:曲式与作品分析、和声学

427教室

艺术硕士

闭卷笔试:曲式与作品分析

104教室

10:30-12:00

学术硕士

英语口语面试

427教室

专业硕士

104室

14:00开始

 

 

学术硕士钢琴方向和艺术硕士钢琴方向考生

钢琴:钢琴视奏

手风琴:手风琴演奏

音乐厅

学术硕士声乐方向和艺术硕士声乐方向考生

声乐演唱与回答问题:

声乐自选曲目一首,另民歌、戏曲、说唱任选一首演唱

727教室

学术硕士理论方向考生

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回答问题

427教室

学术硕士作曲方向考生(含电脑音乐基础知识)

器乐演奏、视唱练耳、回答问题

203教室

4月 3日

8:30-10: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视唱练耳

427教室

10:30开始

闭卷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

五、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至少3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2、复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构成:英语占30%、曲式与作品分析占30%、专业方向复试科目占40%。

4、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构成: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

5、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6、拟录取名单在华中师大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7、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8、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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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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