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要求

编辑:

2013-11-21

三、注意事项:

1.复试前不报笔试科目者,后果自负;复试笔试前完成交复试费手续;复试面试前未交选择学位类别志愿表者,后果自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10)82338291问询或发邮件至whn1227@buaa.edu.cn问询。

4.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政审表等后续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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