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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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二、关于复试资格的审查
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2)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3)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5)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证书、文件及一份复印件。
凡提交资料与本人报名时提供信息及实际不符合的,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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