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编辑:sx_zhaoll

2014-02-28

【摘要】:多了解一些考研资讯,对于备考考生来说非常重要,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一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确定2006年硕士统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备注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01]哲学

50

50

90

90

340

 

 

 

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科不降,总分降低5分。                   

 

 

2)目前在内蒙、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九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单科不降,总分降低10

[02]经济学

60

60

90

90

345

[03]法学

55

55

90

90

340

[04]

教育

[0401]教育学(不含040110教育技术学)

[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

55

55

90

90

325

[040110]教育技术学

55

55

80

90

315

[0402]心理学

60

60

82

82

310

[0403]体育学

50

50

90

90

320

[05]

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学

[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050401]艺术学

55

55

90

90

340

[050402]音乐学

[050403]美术学

[050405]戏剧戏曲学

[050408]舞蹈学

48

48

90

90

320

[0502]外国语言文学

55

60

90

90

335

[06]历史学

50

50

90

90

305

[07]理学

48

48

90

90

305

[08]工学

50

50

90

90

310

[09]农学

50

50

90

90

310

[12]

管理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5]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50

50

90

90

320

[1202]工商管理

58

58

90

90

345

[1204]公共管理

55

55

90

90

335

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单科在上述分数线基础上降5分(满分为100分)或10分(满分为150分),总分降20分。

少数民族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注:

1、上表中的[01]、[02]等指门类代码,是专业代码的前两位;[1204]等指一级学科代码,是专业代码的前四位;[050405]等指专业代码。

2、单独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另定。

3、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单独公布。

4、各院系所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所通知为准。

上述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全校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所将会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因此,考生不仅要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的要求,还要达到所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和院系所规定的其他要求,方能参加复试。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17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标签: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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