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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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三、 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
  学院各系中心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复试。严格按公开复试工作办法与程序工作,对复试工作中的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建立复试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1. 各系所成立复试小组,系所负责人任小组组长,组员由5-7名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授组成,考生较多专业可组成多个面试小组,但面试结果须由各系所面试小组组长组织的复议小组平衡汇总后统一报送学院。
  2. 各系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培训。
  3. 建议面试要求按专业统一制作面试题库,学生随机抽取题库内容考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 严格做好复试面试记录,并妥存备查。
  5. 参加复试小组的人员在复试时不得迟到、早退,复试中途不得退场。严格按照复试组考核要求进行。
  6.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评定方法要明确、科学和细化,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7. 学院分配各专业招生调整指标后,录取人数不得突破调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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