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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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分为500分,其中笔试200分(专业课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后确定;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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