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考研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公告

编辑:sx_zhoup

2013-08-23

小编现将2013年考研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公告主要参考书整理如下:

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因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1、第一志愿报考以下招生单位、在京考试且工作或户口在北京的考生考生必须在本报考点报名:

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82801)、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83107)、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83116)、国家海洋环境预报研究中心(85304)、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87102),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87103)、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87110)、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87111)、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87112)、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87113)、首都儿科研究所(87120)、装甲兵工程学院(90034)。

2、下列考生必须在本报考点报名:

北京理工大学接收的在京免试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所有考生;

报考设计与艺术学院的1304L1美术学、130500设计学、1305J1数字表演、0852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135108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且工作或户口在北京的考生可在本报名点报名。

4、下列考生不允许在本报考点报名: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请到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116)报名点报名。

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京外中国科学院系统(不含“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18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科院中关村青年公寓园区6号楼)作为报考点。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54 北京联合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报考其他在京招生单位的考生,请直接到招生单位或招生单位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考生须在11月10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具体地点于11月初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d.bit.edu.cn)公布。

6、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7、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

8、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下午持准考证来北京理工大学了解考场安排。

9、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报考考生收取报名费:138元/人。

10、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11、9月28日至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重新注册、报名、交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12、网上报名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3、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107,北京理工大学代码:1000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12286。

14、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3年考研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公告主要参考书,更多关于2014年考研信息请点击精品学习网考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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