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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编辑:sx_wangxd

2013-11-01

考研在即,各位考研同学需要对所报考的学校了解,为此,我们为您准备了“2011年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1年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四)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一级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4人。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直系亲属或有密切利益关系报考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三)各培养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本单位党组织的纪检委员负责对面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及其分组名单、参与复试过程的各种工作人员名单、负责监督的纪检委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以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必须书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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