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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13考研复试与录取办法

2013-03-28

【编者按】考研国家线已陆续公布,鉴于考生们对考研复试十分关注,精品学习网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考研复试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东北农业大学2013考研复试与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的精神和省招生办的相关工作规定,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的相关要求和办法如下:

一、组织工作

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由校纪检委负责督查工作。各学院须组成和设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执行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或总支书记担任。

二、复试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国家A区省份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实行差额复试,按招生名额的120%比例确定复试范围。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

1.复试程序

1)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

①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外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外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视为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成教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及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后考生必须到相应学院报到(须于16日当天),查看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各学院接待地点另行通知。

2)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

3)综合情况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2.复试方式

1)外语水平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

2)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按二级学科由学院自行命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50分考试,由学院组织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综合考试的命题及考务,由各学院自行负责。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

3)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50分,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结合我校的特点,面试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A.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纪)、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开始前应先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为4月16日至18日,16日资格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为研究生楼265教室。16日晚17:30分在教学楼进行外语水平测试;17-18日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通过所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及学科专业的考生以及网上接收到我校电子版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关于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的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2.上线生源数多于录取名额的专业,考生可自愿提前申请校内调剂,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取得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接收后,调剂后视为该专业校内调剂生。

3.接收报考校外的调剂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有招生缺额的学院应本着综合素质同等,校内调剂优先考虑的原则接受校内调剂。须将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名单复试资格审查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复试和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加和的百分制折合。学校对外语水平测试设定合格线,各学院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复试折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算法如下:

(1)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权重(30%)。

(2)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原则

1.每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5名考生,新导师只能招收1名考生,外聘导师只能招收1名。

2.生源超出招生计划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差额下来的考生建议迅速联系外校相关专业进行调剂。

3.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学科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导师资源优势,发挥顶端优势的同时注重基础后备力量均衡发展,按照学校文件中有关招生资格的要求,对导师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名额合理分配和配比,从而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科迅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七、其它

1.学校招生督查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各环节进行监督。

2.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各院应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书。

3.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本意见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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