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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研政治大纲第六章新变化介绍

编辑:sx_zhangh

2015-11-26

2016年的考研政治大纲变化比较剧烈,本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考研政治大纲第六章新变化的内容,希望帮助大家了解最新的考试大纲。

第六章:本章变化剧烈,是在2015年第五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跟分化。章节标题调整5处,知识点调整4处,知识点新增4处。删除知识点3处。具体表现如下:

总标题由"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调整为"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第一节标题由"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调整为"法律的概念及发展。"第二节标题由"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调整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节标题由"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调整为"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增加标题第四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律的历史发展"调整为"法律的演进与发展"、"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调整为"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新增知识点"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删除知识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思修法基于热点问题结合更加紧密尤其在最近几年格外明显,着眼全面进行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完美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及基本格局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考研政治大纲第六章新变化,希望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内容关注精品学习网考研频道

标签:考研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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