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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09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9-05-13 15:55:1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收藏此页]  复制

各地(市)建设局、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文件精神,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定于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共设三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

  二、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包括中专),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科考试,指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级建造师考前提醒请点击以下: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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